常見問題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

常見問題

我們可以申請哪些類型的職位?

都可以!

只要您是香港的公司,並且能夠提供實際運作數據證明職位空缺,您就可以進行任意的職位申請。

我們可以用子公司的名義進行申請嗎?

當然可以。

您可以用子公司的名義進行申請。但請注意,在申請時需要提供母公司及旗下全部分公司的名單以供我們的主任審批。

外勞的工作地點可以變動嗎?

視情況而定。

一個外勞只能對應一個工作地點,並且嚴格上只能在該地點工作。如果因為特殊情況需要更改工作地點,您可以向勞工處申請。

但請注意,申請更改工作地點的程序相對複雜,時間長,可能在申請完成時,合約已經結束。因此,我們一般不建議更改工作地點。如果在申請時已經預知到需要更改地點,您可以在外勞入職後立即向勞工處申請。

如何進行工作地點的更改申請?

您需要聯絡負責申請配額的審批主任,由主任作出一個書面申請,然後交由勞工處處長審核。

請注意,申請時只能寫確定的工作地點,否則不會獲得批准。如果在勞工入職後有需要調整工作地點,您可以再向補充勞工科申請。

如果在本地招聘期間,我們成功聘請了一些本地員工,這會影響我們的外勞申請嗎?

不會影響。

例如,您需要 10 個名額,在本地招聘期間,您成功聘請了 2 個本地員工。那麼在本地招聘結束後,您仍然可以繼續申請剩下的8個外勞名額。

如果在本地招聘期間,所有的候選人都不適合,我們的申請會被拒絕嗎?

不會。

只要您拒絕聘請的理由是適當的。例如,如果候選人不符合職位的專業要求或技能需求,這都是合理的拒絕理由。然而,如果拒絕是基於不合理的原因,如年齡或性別限制,那麼這可能會影響您的申請。

如果在本地招聘期間,我們成功聘請了本地員工,貴公司會收取任何服務費嗎?

不會。

如果您未獲得外勞輸入名額,我們不會收取任何費用。

對於選擇網上招聘平台有任何特定的規定嗎?

我們建議您選擇知名度較高、受眾廣泛的招聘平台進行刊登,例如 "Moovup"、"Indeed" 或 "HKESE"。

請留意,勞工處會評估僱主是否有誠意優先考慮或培訓本地工人,這將影響他們是否批准您的外勞輸入申請。

對於同一個職位,輸入員工的福利是否一定要與本地員工的福利相同?

不一定。

勞工處並未要求輸入勞工的福利必須與本地職員的福利完全一樣,但必須符合《僱傭條例》的規定。

如果輸入勞工來港工作後不適合,我們想終止合約,通知期是多久?

勞工處並未強制規定通知期,通常是由輸入勞工與僱主協商後,填寫在僱傭合約內。同時,您需要填寫《輸入勞工終止僱傭合約通知書》,並且在合約終止日期前的七天內,將已填妥的通知書寄往或傳真至勞工處及入境事務處。

輸入外勞一定需要參加「強積金」計劃嗎?

不一定。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 4(3) 條及 IV.15 有關《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 4(3) 條下獲豁免人士的指引:如果輸入勞工來港工作不超過 13 個月,或者輸入勞工在內地有參與養老計劃,他們即可成為 MPF 豁免人士。

外勞的身體檢查是強制的嗎?

不是。

身體檢查並非強制性的,僱主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選擇是否需要。這是因為勞工處要求,除非因個人原因離開香港,否則外勞在港期間的所有醫療費用都由僱主承擔。身體檢查可以作為保障僱主的一種方式,檢查報告將提供給僱主,而不需要提交給勞工處或入境處。

外勞在港期間的醫療問題應如何處理?

外勞在申領香港身份證後,將符合醫院管理局轄下的醫院/門診服務的資格人士的要求,並按照 "香港居民" 的一般收費標準進行收費。

在未申領到香港身份證前(大約需要 2-3 星期),外勞可以前往急診部就醫,並向醫護人員解釋他們正在等待申領香港身份證。在這種情況下,開具的繳費單可以暫緩繳費。外勞在 60 天內繳付醫療費用,不需要支付行政費。當外勞申領到身份證後,再繳費時將按照香港居民的標準收費。

然而,以上的條例並不適用於門診服務。門診服務需要香港身份證才能預約看症。

僱主需要提供住宿給勞工嗎?

是的,僱主必須為輸入勞工提供符合「標準僱傭合約」附表所訂標準的居所。

這包括為輸入勞工提供一個清潔、獨立的單位,每人所佔的淨樓面實用面積最少為 3.4 平方米,並配備必要的設施和傢具。如果輸入勞工是內地居民,僱主可以選擇在香港或內地提供住宿,或讓勞工在其內地住所居住。

僱主需要為輸入勞工提供什麼類型的居所?

僱主須為輸入勞工提供一個符合「標準僱傭合約」附表所訂標準的居所。如果輸入勞工是內地居民,僱主有以下選擇:

(a) 在香港為輸入勞工提供住宿

(b) 在內地為輸入勞工提供住宿

(c) 讓輸入勞工在其內地住所居住

無論在哪種情況下,由僱主提供的居所都必須符合「標準僱傭合約」附表所訂標準。

僱主提供的居所需要符合哪些標準?

僱主需要為輸入勞工提供一個清潔、獨立的單位,每人所佔的淨樓面實用面積最少為3.4平方米。居所內必須免費為僱員配備:

(a) 廁所、洗澡及煮食設備

(b) 電力及食水供應

(c) 基本傢具、器具及物品,包括床、毛氈、枕頭、電風扇、雪櫃

此外,睡房必須與休息室/客廳分隔,且每間睡房不得設床超過六張。